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0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各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

(一)内容规定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2025年公需科目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办好“两件大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加强数字技术、网络安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发展新质生产力等相关内容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本级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或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核定学时后,在全区范围内认可。2025年继续教育培训从2025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有条件的盟市和单位、继续教育基地可组织补学往年继续教育课程。

(三)结果使用

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企事业单位应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

1.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需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符合学时减免政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初级职称评审,需完成当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2.申请考核认定学时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职称时,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四)学时减免规定

1.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为限制性条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2.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苏木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在参加2025年度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为限制性条件,相关学习经历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3.出站博士后学时规定。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4.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符合疫情防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疫情防控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5.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应按转任实际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6.破格人员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五)审验规定

各盟市及自治区本级各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需求,自行组织或选择自治区内具备相应资质的继续教育基地以及经继续教育基地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培训机构(平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制定培训计划,按时报送培训总结。各盟市及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继续教育基地须在开展培训前两周将本地区、本单位、本基地《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备案表》(见附件1)上传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jxjy

2.及时传输数据,完成继续教育审验。各盟市及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继续教育基地要做好沟通协调,积极对接内蒙古人才信息库,高效完成本地区、本单位、本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时认定及数据传输工作,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

二、实施高级研修项目

围绕服务国家及地区重大战略,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面向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申请举办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鼓励各行业部门开展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培养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三、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能力提升行动

各盟市、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能力提升行动,2025年1月底前制定当年培养培训计划(见附件3),并于11月底前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计划表及总结发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邮箱(rstzjc2021@126.com)。计划全区年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万人。

四、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内人社发〔2024〕26号),围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工种),分批次遴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指导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引领数字人才步入自主培养新赛道,加速数字人才集聚。

五、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

根据自治区教育、卫生、农牧业等传统产业领域和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型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重大工程项目人才需求,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才赴区内外一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为期1年的培训学习。2025年计划培养培训100人以上。

继续教育工作是加强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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